提出专利申请文件是取得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基本条件。按照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,申请发明或者实施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包括请求书、说明书、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摘要,必要时可以有说明书附图;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包括: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,必要时可以有简要说明。
一、请求书
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,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,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、地址,以及其他事项。其中的其他事项是指:
(一)申请人的国籍;
(二)申请人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,其总部所在地的国家;
(三)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,应当注明的有关事项;申请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,其联系人的姓名、地址、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;
(四)要求优先权的,应当注明的有关事项;
(五)申请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者盖章;
(六)申请文件清单;
(七)附加文件清单;
(八)其他需要注明的有关事项。
二、说明书
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、完整的说明,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。
三、权利要求书
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,清楚、简要地表述请求专利保护的范围。所以权利要求书是申请文件的核心部分,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重要法律文件。
四、说明书附图
说明书附图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必要文件。发明专利申请如有必要也应当提交附图。附图应当使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,不得涂改或易被涂擦。
五、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
发明、实用新型应当提交申请所公开内容概要的说明书摘要(限300字),有附图的还应提交说明书摘要附图。
六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
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,必要时应有简要说明。